通知

各位流动党员:
 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洪组通〔2008〕1号文件《关于在春节期间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春节期间应做好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:


  一、在返乡过年期间积极与我流动党员支部取得联系,汇报在外期间的表现、目前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,并恢复组织生活;对外出的预备党员,要向我支部汇报外出期间的表现,确保能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。


  二、积极配合做好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的发放和查验工作。已领证的流动党员要返回我支部年审;未领证的流动党员要及时与我支部取得联系并领取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。


  三、落实党员外出报告和行前教育制度。一是要落实行前报告制度。党员外出前要向所在支部报告,报告内容:外出原因、外出地点、外出时间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等。二是积极与所在支部谈心、。流动党员须加强学习、遵纪守法,主动亮证及自觉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,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。三是落实行前教育制度。党员外出前,自觉采取多种方式,接受行前培训教育,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、党章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。党员外出后,应通过适当方式与我支部保持联系,定期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、生活和工作情况。外出期间,要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按时交纳党费,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
  四、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领取和年审需本人到我中心流动支部办理,特殊情况也可委托亲属前来办理,《外出前情况报告》、《外出期间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》等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书信、传真、编发短信等方式发送。


联系人:林小民 联系电话:0791-6775767 传真:0791-6775669
网址:www.jobs99.com   电子邮箱:jobs99@vip.163.com

中共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支部
二00八年二月二日